一个老板很迷信,希望财神能保佑自己的公司发财。这一次,他让行政经理花10万元“请”回一尊财神,并取得了正式发票。当经理拿着财神的发票回公司报销时,会计很困惑。会计做账的时候这个财神应该记在哪个科目?求助会计网友后,众说纷纭,答案不一。
你在财务工作中遇到过不知道怎么解决的问题吗?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
(1)能否记录固定资产?从金额上看,10万元够固定资产的入账标准,但不太合适,因为这个财神在商场的公允价值是1000元。高出的9.9万怎么算?(2)记住无形资产?有一定道理。但不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3)低值易耗品怎么办?数额如此之大,总觉得有些牵强。(4)作为点缀,在建工程、长期待摊费用等科目可能勉强入账。但是它和记录在固定资产账户中有同样的问题。(5)计为管理费用,视为总经理应酬,总经理不同意。(6)记为营业外支出似乎违背了总经理的初衷。当然,总经理希望邀请这座财神雕像。作为捐赠,不符合捐赠条件。(7)有人认为这笔钱根本不应该由公司报销,属于总经理个人消费。如果是公司出钱,应该记为其他应收款,需要总经理偿还。
这么一个小问题有这么多争议,是会计的魅力和趣味。以上七点,仔细想想,都有一定道理。谈到会计,会计人员感到困惑是很正常的。怎么做账?这就需要具体分析老板购买财神形象的行为。
首先要确定老板要求执行经理购买财神形象不完全是个人消费行为。在他心里,他可能希望财神能帮助他的生意。我们不评判老板的迷信,至少站在老板的立场上。它不是通讯费用,不是营业外支出,而是企业经营的支出。
其次,要看股东会或董事会是否授权老板10万元的审批权。如果是,基于之前的意见,把这笔支出算在老板个人头上是不合适的。
再次,财神雕像是否符合资产定义?从市场的角度来看,这尊财神值1000元。可见,财神形象本身就能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总经理买的财神像很贵,因为它有某种特殊的“寓意”。财神的形象具有类似于无形资产的价值,但这种价值很难被公众认可。所以在会计上,把1000元确认为资产是可行的,99000元不能记为资产。
最后,财神雕像应该进入哪个学科?作为固定资产肯定是不合适的,因为其公允价值不足以确认固定资产的标准。做无形资产也不合适,因为财神的形象是有形的。财神形象的价值虽然和无形资产类似,但不符合资产的定义。记录管理费用有点牵强,毕竟和经营行为无关。记录营业外支出应该是正确的答案,但却违背了老板的本意。也许将财神雕像作为装饰品,并将其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是一种合理的方式。但考虑到佛像价格严重偏离公允市场价值,需一次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9万元。
还有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财神可以在扣除所得税前结转费用吗?从税收的角度,他们不能认为购买财神与企业管理有关系,需要进行所得税调整。
资料来源:袁的《指尖上的会计》
在下方评论区留言:我想学习和收藏这篇文章;二等兵边肖:学习
可以获得一整套系统的会计学习资料!还可以免费试用15天会计课程!
由于收件人太多,我们无法及时回复。请耐心等待。。。
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