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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怎么做推广匙匣大将军(将军在上)

作家|云妍、陈志武、林展
雍正初年的抄家以抚宏大将领、川陕总督年羹尧被抄感化最大,在雍正帝亲眼“供认”的几起抄家中,年羹尧案居于首位。
年羹尧是在康熙六十年(1

作家|云妍、陈志武、林湛

雍正初年,大都督兼川陕总督年羹尧受到的抄袭和影响最大。在雍正帝亲眼“供认”的几起财产案件中,年羹尧的案件排在第一位。

那是康熙六十年(1721年)年羹尧被扶做川陕总督,而四川前总督30岁时尚有生气,是童年快意。有清史家认为年羹尧镇守川陕,不知何故为雍正的继承人埋下了伏笔。当时因为对雍正大宝(传闻是康熙暮年比较满意的皇位候选人)最具威慑力的皇帝十四子掌管青海任政西,年羹尧巡抚船山,正达到引人注目的镇压效果。康熙帝死后,雍正内功归于隆科多,外功归于年羹尧,接受皇位态度强硬。

雍正继承与年羹尧有多大关系,知识界没有一致的结论。但雍正初年,尽快褒贬年羹尧的事确实存在。雍正元年(1723年),季春上谕,“封兵部尚书、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川陕总督年羹尧为三等公”;继小阳春之后,“年羹尧,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三等巡抚,川陕兵部尚书,任大将军,升二等公以剿罗布藏金丹”;十岁生日中期,她封妹妹年氏为贵妃,地位仅次于皇后,在其他嫔妃之前。而雍正帝和年羹尧说:“历来有君臣相见的时候,也有各怀私心的时候,但偶然之间,就像我们两个人的耳朵一样。”另一批妥协给年羹尧讲了一段佳话,说到底是“随便写写就逗你笑”。这种亲昵的语言还挺多的,年羹尧对特宠的接受已经比较人性化了。在清朝的正史中,年羹尧充满了骄横、狂妄和越轨。这是他自己创作的吗?雍正的刻意鼓励和傲慢也不容忽视。

雍正三年(1725年),雍正帝年羹尧的风格发生了巨大变化。一是四月上谕指责年羹尧多有轻视和怠慢,在浙江杭州编将军。之后,山西刑部左侍郎杜艺令年羹尧贪污茶盐利益,年羹尧的败局已经开始。盛夏,汉军白旗统帅范世杰瓦解了年羹尧奸诈贪婪的五段,随后直隶巡捕宋世曾和一批年党被俘,年羹尧失势已成定局。

七月,各省奉命审查年羹尧失去的财富。随后,陕西巡抚图里臣报告调查情况,破获了年羹尧从xi安运到京城、宝鼎府、冀州等地的纸箱、担子、箱子等物,这些东西并未送交和委托给Xi安官员。两江总监察巡察报,江安粮道报称“雍正二年缺人手的陕西庄浪县殿试朱,由年羹尧在四川购买的杉、柏等木材两筏运往江南,委托木商在国典中出售。除去成本,现有经销商称白银8,220”;直隶总督李奏报,保定峰峰有府,发现“锁子甲二十八具,密针箭四千枝,长七寸,盔四顶,银、金、银箔容器,缎、丝、玉、瓷、铜、画、字画等物”,定州有府,称“除银五十一四两外,其他缎古董等物,约值银十两。

深秋,刑部等政府部门讨论年羹尧假惩茶商、私占盐巢一案。在浙江杭州,年羹尧也被天帝钦差抓获,押往京城。

省会城市阳春出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一只野生老虎进入年羹尧居住的北京。“老虎由西便门进入正阳门西糯米巷,进入年羹尧旧居,咬了几个人,被侍卫以九品知府的速度枪毙”;根据传说,年羹尧出生时有白虎的预兆。雍正帝小题大做,下了一道诏书:“我本来想把年羹尧从北京放出来的时候宽大一些。今天,易家突然冒出了一只老虎。真的是天意。”

仲春,刑部开出年羹尧谋反、欺骗、越轨、疯狂、贪婪、腐蚀、嫉妒、残暴八条罪状,共计92条。雍正以“不忍心姚清海立功而死”一句自杀。家庭资产全部“抄入官方”。家属中,现任文武官员“皆被革职”。将来家庭成员长到15岁的,都是“依律一律接送,绝不允许赦免或做官”。那些隐藏了后代的人是“被党出卖了”

在刑部十中公布年羹尧罪状的同时,杭州官方通报了年羹尧在杭州的财产处置现场。

这份奏折详细记载了年羹尧杭州人所的资产:(1)黄金2748.3两,黄金462.3两,白银47924.2两,白银2250两,白银550两,银壶1个,勺子9个(从井里挖出来的);(2)宅,变频银1100两;(3)“裘皮、皮毛、衣服、古玩、书画”等贵重物品(已运到京城的),其他财物折合白银8923.4两;(四)家属304人,变频3285两,骡马39匹,黄牛6头,变频683.2两。

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2019年11月出版的《官员和士绅的钱袋:清代精英家庭财产结构的联系》,作者云燕、陈志武、林湛。

对于第一个问题,主要是材料不全。《清实录》雍正帝处理年羹尧的圣旨中,提到“其现金一百一十万两,送往Xi安,交给岳钟琪、屠立臣,以弥补年羹尧、川陕各种虐欺案件”,证明年羹尧抄了一笔现金一百一十万两,但在临时材料中这一情节未受影响。

另一方面,从本质上讲,《清实录》只是反映了各种“项”,年羹尧的“项”也不少。比如杭州就有报道说,年羹尧去职将军后,给了官厅四个将军,一栋楼六个亲军校。对随他来杭州的十余名挑夫,每人给一百两四川来的银子,其余多给五十两,各自送回原籍;比如江苏也有报道说,康熙五十九年,江都县人收年羹尧白银三千两,之后年羹尧派家人让二十人喜结良缘。从这个动作可以看出,年羹尧平时的派头很大,被免职后更是广撒财富。所以他被抄时的财产存量恰好和《大清实录》所列数字一样大。

对于第二个话题,还是因为证件缺失。从清朝开始,官方就取消记载,甚至篡改史实。所以今天很多人和事的直接材料很少,年羹尧就是其中之一。但根据乾隆九年1744年的一份奏折,年羹尧过去确有土地。在这份奏折中,说年羹尧外有“四百亩二分”的土地,可以弥补财产物资中土地亩数的不足。诚然,这是年羹尧的地盘偶然的完全产权,以至于偶然(材料中没有提到任何地租,很可能是宅基地和周围的附地),但总比没有好。如果按每亩1.5两计算,约为600.3两白银。

这份奏折也可以弥补年羹尧现有财产材料中不动产记载的不足。年羹尧的房产之前提到过三个地方,一个是直隶保定,一个是直隶定州,一个是浙江杭州(变频1100两)。此外,也没有记载在首都的房产,以及在其他场合是否有其他房产。

《勇卢希安》记录了老虎在2008年的“老宅”。可以知道年羹尧是在京城要了一套难得的房子,那么年羹尧在京城还能有别的房子吗?在雍正元年(1723年)徐莉房产档案中,有这样一种说法,徐莉家的二百三十六间房子,在抄的房子中间“判给了年羹尧”——这间房子位于草场巷,金虎年间的房子在“西糯米巷”,可见这两间房子不是一个地方。

所以年羹尧在京城应该有两套宅邸。这个妥协提到了“城外”和大兴、宛平县,显然是剩下的楼盘。房产被官方验收时,有“砖房1434间,灰棚15间半”,但价格不包括在内。“灰棚砖房”是每个典型于恒的统称。即使粗略估计每间10两,总价也在14415两左右。

对于贷款发放和典当,年羹尧的财产材料中暂时几乎没有任何记载,《清史志》中也没有涉及到陈列年份的罪款,可能是因为数额不大,不到一笔记录,甚至是不存在。不过年羹尧在贸易准备方面有很多记录。如前所述,一笔白银(8200两)是从四川牧之贩运过来的,这原本只是年羹尧全部贸易财富的冰库一角。据雍正四年(1726年)的一份奏折记载,年羹尧在陕西的盐商等地有十七处,包括陆泽等。“现存的银子有二万四千七百两,…..其累计盐斤救急银为十五万七千两”,还有咸宁等七处。“急盐价银四万两六百货店”,共计约22300两。这就像是表现了年羹尧对盐工作的特殊兴趣。

关于第三个话题,由于尚未创建年羹尧房产的直接库存,因此只能粗略估计其房产的价格。价格可以知道的有两部分:一是之前说的留在杭州的房产,年羹尧当地变频处置(人民币8923.4元);另一种是首都的地方财产,以前的材料中没有显示,根据雍正元年徐莉的财产档案估算。徐莉被抄后,年羹尧除了得到雍正对其都城住宅的奖励外,还通过折价购买的方式接受了住宅中的贵重财物。这批财产约值1631两,因为今天保存着“徐莉在京主管政府财产清单”。但很明显,这两部分无非是年羹尧的所有物。

价格数字暂时无从得知,但有四个重要部分。

一是杭州人送往京城的皮毛、古玩、书画。如上所述,这部分商品的价格因为没有细节,所以很难决定。但雍正六年(1728年)侦破的一起贪腐案提供了一个线索:正巧雍正三年年羹尧杭州府被抄,雍正帝下令“将年羹尧家中的古董、皮毛、羽缎等物,交由确信妥当的人交给佟吉图,送往京师”,而奉命接受这一财物的佟吉图则借此机会,任意从年羹尧手中抢走了几件古代玩具;此案提到年初送京城的财物数额——“宜送京城货物古玩563件,箱中置床枕”。在暂时没有更理想的估价参考的前提下,即使以徐莉房产的价值作为参考的标准(年羹尧接受徐莉房产会以每件10两左右折价),那么价格估计至少在5630两以上。当然,送到京城的大多是古董,价格应该更高;就算按每件20两估算,也要11260两左右。

第二,年羹尧被抄之前,他的儿子年富运了京城的财产。年羹尧于雍正三年深秋在杭州被捕。官员们曾就其家族在国内的财富阴谋对他的家人进行过审问。根据张定的家庭安排,大部分财产已经送到了首都:

我主人的四儿子大年三十去北京的时候,把我主人的财产都带走了。我师父年羹尧说,我病了,所以被撤职,去了北京。等效语言。因此,所有的实物都被送往首都。我师父从Xi安来的时候,只带了两千八百两黄金和五万两白银。花了几千块钱来四川,在这里买房租房。

这个地方的金银箔供应量与上面说的金银箔量相对应(代理杭州将军,埃米达等。报了年羹尧物业的变频)。从同时期可以知道,雍正二年,年羹尧的儿子年富带着大量财产到了京城,年羹尧当时还在Xi、四川、陕西巡抚的岗位上。我很失望,我目前看到的材料中没有关于这批货物及其价格的任何线索。

第三,年羹尧在保定、直隶和于恒、定州的财产。如前所述,虽然直隶总督李报称“绸缎古玩等物,价值十万两以上”,但十万两之数,实令人难以置信。李用另一种说法作了妥协,“保定郡的年羹尧是夏天买的,其资产是今年春中旬和四月从安运过来的。“据此可以看出,屋内财物是年羹尧由船山总督调任杭将军时从Xi安运来的,而非当年旧物,价格应该不菲。即使把年羹尧的儿子带到京城财产科和保定新建的于恒,也不妨发现,实质上,到雍正二年底,年羹尧已经开始提前安置财产,真正的主人会把在西北积累的家产从Xi安运到京城和直隶。

第四,所有已经装运、未装运、储存、在途的货物散落在各种场合。雍正三年(1725年),陕西巡抚图里臣的奏折也透露,仍有财产从xi安运往外地:

据调查,当年羹尧的财产和家庭在目前的调查中被发现时,从Xi安租用了1800多辆汽车和驴,并送往首都保定地区、江南扬州和四川成都。当他们被派往保定府、都城、湖广襄阳等地时,他们从第一百货公司Xi安雇了不止一辆大车。在送委托安知府赵60余件纸箱、箱子等物品之前,我们委托提督80余件毛毯、毛毯、布袋、铜锡容器、纸箱、组帐、遮阳棚、布帐。收集洋蜡两千余斤,托付武术家张希范帐子、乔木、布帐等70项。等待爱情。

上述部分房产不够详细,线索混杂,价格难以固定。

那么,是否可以参考同时审查的其他官员财产案件,这些案件都有估价记录,来估算每一部分的大概数量?《雍正功夫》中暂有3例经查官员记载的财产原估。其中最有价值的是雍正二年湖南省政务公使宋智的土产——“除字画、玩器等一切无所不用其极之物及各州县方志外,原估银五五五二二八分”。

宋智的财产与年羹尧存放在直隶保定、定州的资产不相上下,因为本质上,宋智也有“字画奏器”,而且两者都是年近花甲;更重要的是,它是一个确定性很高的过程估算图。诚然,年羹尧和宋智在区位权力和财产积累能力上不是一个级别的,但至少我们不妨认为,年羹尧在保定和定州储存的财富价值不会低于这个数额。如果年羹尧零散在途财富的时间价值等于其基业,也估计为5505两。

以上所有能确定价格和估算其价格的加起来大概三万两。暂时只有年羹尧的儿子年富带到京城的大量财产无法估算,因为年羹尧的家族声明中说带到京城的财产是其所有人财产的主体,所以年羹尧的财产整体价格应该远胜于三万多元。因此,很难相信直隶总督李所说的“薄纱、绸缎、古玩等。去年在直隶征收的价值超过10万两银子,但即使年羹尧的全部财富是值得或承诺的,这一数额也将被接受。

到上述讨论结束时,年羹尧的财产估计约为159.5万两,其中金箔和银箔所占比重最大,价格为122万两(约77%);其次是盐业等贸易财产,23万两以上(14%);二是房产,粗略估计10.2万(6%);再次,房产花费约3万元(1.8%)。

年羹尧的财产至今大概还没有耗尽,新的创作只能等待新史料的出土。

讨论年羹尧的财产积累过程是另一个有趣的话题。既然年羹尧既不是满洲万户侯人(他曾说“不懂清语”),也没有证明自己有人贩子的背景(只说他被绑在永总统府才不得不被重用),他怎么可能在短短几年内积累了如此大范围的财产呢?

从现有的材料来看,年羹尧有五种积累方式。

这是天子的赏赐。比如雍正元年(1723年),他被任命为大将军,派兵在北川新城打败了洛部藏金丹。消息传来,他给年羹尧“水貂一千二百匹,内饰帛百匹,库中帛一千匹,奖品中有功勋军官和将军”。又如,苏州织造徐莉的房产被抄后,其首都住房判给了年羹尧。

第二,战争中的抢劫。年羹尧在西北作战时,“陕西雍和宫有四五千和尚,不分善恶,一无所有,得其辎重数十万”。

第三是接受捐赠。如《永贤录》载有鸿胪寺葛行贿,向年羹尧献宋元典籍、书画、瓶杯等古董;例如,在清朝的记录,赵志远,宋世增和其他金珠和银收到。

第四,侵吞公共财产。司法部颁布年羹尧96号罪时,有15项“腐蚀罪”,包括贩卖军需、加银、脚价卖米、消失关税、侵占各种工程银等。

第五,股份制贸易。他在四川、陕西任职时,把原来的盐商退了出来,以儿子年富、年斌为假名,私自占了许多盐窝卖盐。“前前后后,他获利172,220两白银”;再比如四川的木材生产。四川庄浪史朱,将各种木株送往湖广、江南、浙江等地贩卖,获利数十万。如卖茶,“使马启龙卖茶,得九万九两银子”。

年羹尧的财产积累,无论是来自赏赐、战争抢劫、贿赂贪污,还是他自己的生意,都源于他的独特地位。再者,是天子赐的,但本来就在皇权里。年羹尧在历史文献和鸿儒后人眼中的自然处境,是“粗才浅躁”(孟森语)之辈,但从其财产积累来看,并不那么粗糙。一个当时深得皇帝宠爱,又不用担心自己食言的臣子,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私存财富,因为这也是值得纪念的。

据《永卢希安》记载,年羹尧被抄后,雍正帝给年羹尧“在京于恒置位,有侍从二百二十五人及金银箔绫、金首饰衣物器皿实物”,送礼给吏部尚书蔡慎,蔡慎借故,才由。我不知道这个于恒是否就是年羹尧从徐莉得到财产的地方。然而仅仅一年后,蔡毅也触犯了被抄的法律,财产被没收。雍正帝曾说自己的家产是“供官赏”的,对年羹尧、蔡仪都是如此。但是,从徐莉到年羹尧,再到蔡仪的财产被抄,所谓的“赏赐”无非是将财产所得的财物“流通”出去,最后还是要追回甚至返还。真的可以称之为《雕梁画栋梦》“你唱完我就上台”“说到底,都是为了别人结婚”!

以下节选自《官绅的钱袋:清代精英家庭财产结构的接触》,部分省删。

作者云燕,陈志武,林湛

节选李永波

编译|徐跃东

引言更正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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