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湾海峡网
2008年12月10日,据《厦门晚报》报道,庄、胡利用互联网技能,为博彩网站引流,牟取暴利。最后,他们把自己“引”进了法网。次日,集美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帮助信息收集非法振动案。一审判处庄有期徒刑两年,黄金质币10万元。胡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庄在一个大学班学的是软硬件专业,做事不久就被辞退了,创建了自己的工作室。2015年,他开始通过即时通讯的方式与博彩网站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易联系,帮助博彩网站引流,博彩网站根据网站关键词在搜索引擎上的排名,每月向庄支付报酬。另外,被庄引流到博彩网站备案参与赌博的人,如果赌输了,博彩网站会按照比例把输的钱分给他。
就这样,庄请求并购买了上千个域名,循着他的技巧拿下了洪亮自己的网站,在每一个建交的网站中插入博彩网站的关键词并植入境外博彩网站的链接,然后搜索引擎优化技巧实现引流博彩网站。之后,庄某雇佣大学同学胡某在其博客上插入投注网站的关键词,为投注网站举行表白。
至2020年6月4日被抓获,庄非法获利3000余万元,胡非法获利70余万元。
归案后,庄某、胡某对上述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人民法院努力,胡还贷36万元。(记者谭欣怡通讯员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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